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我国生产力发展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更加追求美好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这一重要论断,指向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新判断。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在执政实践中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关系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要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就要更加关注民生,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不断补齐发展过程中民生的短板。进入新时代,要更加关注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保障。政府要不断提供并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不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强烈。人们希冀享受到更公平的教育、有一份满意的工作、拥有可观的收入、不再为养老发愁、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等等,不仅能够满足物质需求,更能享受到高层次的精神生活。
从城乡区域发展来看,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和财力仍有差异。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保障民生,凸显出政府对民生的改善和社会福祉的提升及责任担当。国务院出台文件,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路径作为出发点,围绕改善民生补齐短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建立公共财政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果,并且重新界定财政责任,明晰中央和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力争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由于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地方承担的支出责任多,而财力和财权有限,民生社会事业欠账较多,城乡区域发展和享受的公共服务不均等,这些都是亟待补齐的发展短板。如何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站在新时代的高度,新的目标即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释放人们对美好愿景追求的潜能。只有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才会不断进步,人民才能实现共同富裕。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为指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民群众沐浴在公共财政的阳光下,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转向高质量阶段,尤其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
经济发展就要从群众最为关心和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出发,满足人民需求,增进百姓福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准确把握需求结构、社会结构变化给民生领域带来的新问题,比如就业和增收,解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增速不快的问题,扎实做好特定群体就业创业工作;义务教育,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医疗卫生,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提质增效;社会保障,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和低保人群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提升整体安全水平;坚持总体安全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共服务面向的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是改善和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要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山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正呈现出以下特点: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越来越重要,公共服务在理念上强调民生,政策上落实民生;公共服务供给中多元主体参与,推动政企合作、政社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公共服务整体性制度框架日趋成型,涉及公共服务的相应建设尚需完善。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6年末,全省94.9%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3.4%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17.1%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0.6%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68.9%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全省92.0%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7.9%的乡镇有小学;25.1%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全省所有乡镇都有医疗卫生机构,99.7%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48.2%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3.6%的村有卫生室。
2017年,山西发展由“疲”转“兴”,形成强劲的转型态势,特别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推进共享发展、加强和改善民生事业提供了强力支撑。今年确立的民生事业路径,就是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依靠改革创新增进民生福祉。在民生方面,不断加大投入,破解难点,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全省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6.7亿元,其中补短板保基本投入到位,全省民生支出3058.8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1.4%;社会保障和就业、一般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支出,均保持了两位数增幅;重点保障了农村的支出。2018年1-4月份,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加大,增强了市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13项民生支出983.8亿元,同比增长5.8%。
公共服务本质上是要满足公共需求,公共需求是社会共同的、整体的、综合的和理性的需要,具有整体集合性和公共性。公共服务需求可划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社会民生导向型公共服务需求,二是发展导向型公共服务需求。社会民生导向型公共服务需求,旨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满足民生福祉需要,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础;发展导向型公共服务需求,旨在实现公共服务品质化发展目标,构筑发展中的人力资源吸引和资本吸引,助力发展提质升级。社会民生导向型公共服务需求的重点,依然集中于医疗卫生、基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
到2020年,高质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山西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系统性地从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公共服务需求管理、公共服务财政体制等层面进行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要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拓宽公共服务资金融资渠道;探索众包模式的公共服务供给,精准对接公众公共服务需求,培育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应用“互联网+”公共服务供给,加速公共服务供给技术创新;根据百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变化,做好有效对接管理;公共财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果。(作者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本文系2016年山西省“四个一批”人才资助项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体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